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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 奖励办法(暂行)

来源 :     发布时间 :2023-11-01    阅读数 :
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加快推进学院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,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挖掘并推荐高层次人才积极性,学校决定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,奖励引才贡献突出的个人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申报对象

为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在职在岗教职工(校领导、人才办教职工、人力资源部教职工除外)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被推荐的高层次人才被学校正式录用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。

三、奖励标准

引进人才类型

奖励标准(绩点)

具有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

500

具有教授职称及硕士学位

450

具有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

400

具有副教授职称及硕士学位

350

具有博士学位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

300

四、申报程序

1.提前备案。举荐人在引进人才提交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之前,填写《山西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举荐人备案表》,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。

2.个人申请。引进人才在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,举荐人填写《山西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举荐人申报表》,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。

3.组织审核。人才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,提出当年度“人才伯乐奖”拟奖个人名单,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批。

4.学校审批。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批通过后,由人力资源部计入教职工个人绩点,在年终绩效发放时予以兑现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.举荐人举荐多名高层次人才且达到申报条件的,奖励绩点可按照奖励标准进行累加。

2.对于引进的同一名人才,举荐人为多名教职工时,由举荐教职工参照奖励标准自行确定奖励绩点分配方式,无分配方式时进行平均分配。

3.对于在引进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,由学校纪委按相关纪律追责处分。

六、上述奖励标准可视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状况进行修订调整。

七、本办法由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附件1:山西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举荐人备案表

附件2:山西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举荐人申报表

中共山西科技学院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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